关于宣布《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步伐(试行)》的通告
第四六七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知识产权;さ木霾甙才,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革新步伐,完善商标审查制度,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差别化需求,效劳经济社会高质量生长,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步伐(试行)》,现予以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
1. 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请求书
2. 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效劳指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1月14日
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步伐(试行)
第一条 为了效劳国家高质量生长,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革新决策安排,依法快速审查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重大区域生长战略的商标注册申请,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划定,结合商标事情实际,制定本步伐。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注册申请,可以请求快速审查:
。ㄒ唬┥婕肮一蚴〖吨卮蠊こ獭⒅卮笙钅俊⒅卮罂萍蓟∩枋⒅卮笕隆⒅卮笳够岬让,且商标;ぞ哂薪羝刃缘;
。ǘ)在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特别重至公共卫生事件、特别重大社会宁静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期间,与应对该突发公共事件直接相关的;
。ㄈ┪Ю途蒙缁岣咧柿可,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确有须要的;
。ㄋ模┢渌晕す依妗⑸缁峁怖婊蛘咧卮笄蛏ふ铰跃哂兄卮笙质狄庖宓。
第三条 请求快速审查的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同时切合以下条件:
。ㄒ唬┚迳昵肴送;
。ǘ)接纳电子申请方法;
。ㄈ┧昵胱⒉岬纳瘫杲鲇晌淖肿槌;
。ㄋ模┓羌迳瘫辍⒅っ魃瘫甑淖⒉嵘昵;
。ㄎ澹┲付ㄉ唐坊蛐Ю拖钅坑氲诙条所列情形密切相关,且为《类似商品和效劳区分表》列出的标准名称;
。┪刺岢鲇畔热ㄇ肭。
第四条 请求快速审查商标注册的申请,应当以纸件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以下质料:
。ㄒ唬┥瘫曜⒉嵘昵肟焖偕蟛榍肭笫;
。ǘ)切合本步伐第二条划定的相关质料;
。ㄈ┲醒牒凸一叵喙夭糠帧⑹〖度嗣裾府或其办公厅出具的对快速审查请求的推荐意见;或者省级知识产权治理部分出具的对快速审查请求理由及相关质料真实性的审核意见。
第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快速审查请求后,对切合本步伐划定的,准予快速审查并依法作出审查决定。对不切合本步伐划定的,不予快速审查,凭据执法划定的一般程序审查。
第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快速审查的,应当自同意之日起20个事情日内审查完毕。
第七条 在快速审查历程中,发明商标注册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快速审查程序,按执法划定的一般程序审查:
。ㄒ唬┥瘫曜⒉嵘昵胍婪ㄓ胁拐⑺得骰蛘咝拚,以及进行同日申请审查程序的;
。ǘ)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快速审查请求后,又提出暂缓审查请求的;
。ㄈ┍4嫫渌薹ㄓ枰钥焖偕蟛榍樾蔚。
第八条 快速审查的商标注册申请在依法作出审查决定后,依照执法有关划定,相关主体可以对开端审定通告的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对驳回或部分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提出驳回复审。
第九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应当严格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接受纪检监察部分监督,确?焖偕蟛槭虑樵诩喽较鹿娣锻该髟诵。
第十条 易爆发重大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快速处理步伐另行划定。
第十一条 本步伐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卖力解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担负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的具体事情。
第十二条 本步伐自宣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的划定,凡与本步伐相抵触的以本步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