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0年,日本专利局同意朝日(ASAHI)高尔夫有限公司将“老鹰”图形商标用于第9、25和28类的商品,但阿玛尼提出了异议。阿玛尼称,由于朝日的商标与阿玛尼用于第25类商品的鹰形商标相似并可能造成混淆,因此朝日的商标应被取消。
可是,日本专利局上诉委员会认为阿玛尼提交的证据缺乏以支持其著名商标的假设。尽管阿玛尼声称其在日本经营生意并在异议文件中披露了销售数据,但委员会裁定,阿玛尼出具的证据缺乏以证明其指控。
日本律师三上松前(Masaki Mikami,音译)称,在依据日本《商标法》第4(1)(xv)条评估混淆可能性时要考虑几个既定因素:商标的知名度;商标的原创性/新颖性;商标之间的相似性;商品或效劳的相似性以及商业使用中的实际情况。
“如果商标被认定在日本知名度不敷以致于无法受第4(1)(xv)条;,日本专利局不会作出有利于知名品牌所有人(商标所有人)的裁决。阿玛尼的鹰形商标在日本消费者中已具备知名度。但从执法角度而言仅以此为诉讼理由是不敷的。阿曼尼本应向日本专利局提供富足的证据。对渴望在日本广泛;て放频闹放扑姓叨,阿玛尼案是一个重要的教训。”
三上松前指出,纵然异议失败,阿玛尼仍有时机提出无效诉讼并基于相同的理由进行争辩。
统计数据标明,通过异议取消商标比通过无效诉讼难。异议的乐成几率缺乏20%,但无效诉讼的乐成率接近45%。
三上松前给品牌所有者的建议是:“按期收集和生存证据质料,例如新闻报刊、杂志、广告和商品图片,以此证明在日本广泛使用了商标。”
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中国;ぶ恫ㄍ,文章开头已经标明来由,亚博AG娱乐知识产权仅做信息分享,如有侵犯到原作者正当权益,请实时联系亚博AG娱乐,我们实时会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