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知局印发《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步伐》,划定了9种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宁夏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效劳指南中首次宣布46个特定分类号不予优先审查。近日,南京代庖处宣布《关于增强专利优先审查推荐质量治理的通知》,其中列出7种不予推荐或受理的情形。
关于增强专利优先审查推荐质量治理的通知
各申请人、专利署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步伐》,充分运用好专利优先审查政策资源,更好营造有利于立异创业创立的良好生长情况,现将增强我省专利优先审查推荐质量治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涉嫌不以;ち⒁煳康,不以真实发明创立运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立异业绩、效劳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的专利申请,一律不予推荐,并将相关案件信息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为激励立异主体研发结果的转化和运用,关于明显不具备研发、实施能力的申请主体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一般不予推荐,能提供研发、实施能力证明的除外。
三、为获取我省专利优先审查名额而进行的专利申请人变换或地点变换的优先审查请求一般不予推荐。关于专利申请人所属地区规模,须要时需提交在我省居住或生产经营的相关证明质料。
四、专利优先审查推荐类型原则上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重点推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一般不予推荐,除个体涉及生产实施或侵权纠纷,且能够提供充分证明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予推荐。
五、种种立异主体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量原则上控制在该申请人上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的10%以内,凌驾控制量部分原则上不予受理。
六、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中填写的联系人姓名、电话、地点不真实、不详尽的不予推荐。
七、已获得过专利优先审查或快速预审资格又被取消的案件,不重复推荐。